关于2015年“珠江学者岗位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2940

学校各单位、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31号)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2015年珠江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符合设岗申报要求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

2.递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请各学院将珠江学者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处人才办。4月13日起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3.所有材料需要申请人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并请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应表格中签名盖章确认。

4.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一式15份(A4纸双面打印)。

2015年申报珠江学者岗位学科基本情况表》、《申报珠江学者人选基本情况表》、《2015年暨南大学珠江学者申报汇总信息表》一式1份(签名、盖章)。

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具体包括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3名校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各1份。

电子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均需要电子版本,请打包发送,其中附件要求PDF格式,可参照附件2中模板。

二、重点注意事项

    1.限额申报

    我校推荐的人选和岗位(连人带岗只算一个)不得超过15人(岗),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请注明排序。

    2.岗位要求

  以重点学科申报珠江学者岗位的,须是省教育厅公布的第九轮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或国家部委最新公布的重点学科;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所在学科申报的,平台必须是省级以上的重点平台;以目录外二级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申报岗位的,必须是按照国家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规定程序,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

 珠江学者岗位既可单独申报,也可连人带岗一同申报。一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申报,二级学科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二级学科目录申报。原已在一级学科设立珠江学者岗位的,不再在其涵盖的二级学科设岗。同一学校相同学科或涵盖学科不能同年申报。

     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后三年内无聘任人选,该岗位自动撤销。

    3.人选条件             

    年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以及境外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得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推荐人选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其中博士授权高校推荐人选须完整培养完一届博士生,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人才不受此限制。

    2013年以来连续两年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今年不再接受申报。

    4.业绩成果材料必须是申报人2010年以来取得的,且不能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

 

联系人:厉明、周乐平
  联系电话:85227283

联系地址:行政楼722
  电子邮箱:otalents@jnu.edu.cn

 

 

 

 

附件:

1. 粤教师函[2015]31号.doc  

2. 珠江学者申报相关表格.rar

3. 珠江学者申报相关文件.rar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