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6年元旦、春节奖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1-10   浏览次数:1470

校内各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表示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关怀,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发给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500元,20051231日在岗的正式职工奖金500元。

在职人员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0571日以后调入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05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05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校定标准自行研究发放与否。  

4.在职职工节日奖金由人事处造册,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离退休处造册。

62006年元旦春节奖金、慰问金随20061月份工资发放。

   

联系电话:85220025                    

                      人事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