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表示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关怀,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发给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500元,2005年12月31日在岗的正式职工奖金500元。
在职人员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05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05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05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校定标准自行研究发放与否。
4.在职职工节日奖金由人事处造册,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离退休处造册。
6.2006年元旦春节奖金、慰问金随2006年1月份工资发放。
联系电话:85220025
人事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