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发给2005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的职工年终奖励工资,发放金额为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发给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发放金额为本人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2005年新来校的职工,以在校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计发;
2、2005年上半年退休的职工,发年终慰问金,金额为本人一个月基本退休费;2005年下半年退休的职工,发年终奖励工资,发放金额为退休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⑴、2005年度没有考核成绩或考核未达称职等次的。
⑵、因各种原因受党纪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⑶、本人违反省市或学校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⑷、病假累计超过120天的。
⑸、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⑹、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的。
⑺、不在岗的。
4、独立核算单位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发放。
5、发放时间:12月28 日入个人工资账户。
咨询电话:85220025
人事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