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须知(临时工、聘用人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1-11   浏览次数:1040

 

一、增减员

1、  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按下面说明填写。

2、  增员缴费起始时间可往前一个月,如10月可申报9月。

3、  减员需提前一个月申报,如11月需减员10月即须申报。

《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或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www.gzlss.gov.cn

二、一次申领待遇(只适用于非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由单位办理手续的须提供: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缴费历史及个人账户记录表》;

2、职工本人在本市开户的工商银行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印有账户的面页复印件;

3、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退保申请书》;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非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一次性待遇表》一式两份、《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由职工本人办理手续的须提供: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缴费历史及个人账户活期存折及印有账户的面页复印件;

2、职工本人在本市开户的工商银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账户的面页复印件;

3、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退保申请书》;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民合同制职工退保申请书》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三、各单位如需办理社保业务请于每月20日前交有关材料到人事处工资科

 

 

广州市社会基金保险中心地址、电话、交通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71011

电话:8356056083555385

交通:224289路公交车正骨医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