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及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7-12   浏览次数:123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遴选第五批校特聘教授的通知》(暨人[2006]82号),我校今年的特聘教授采取先设岗再申报的办法。经学校讨论,现将特聘教授的岗位设置条件及申报条件公布如下:
一、        特聘教授的岗位设置:
1、特聘教授一级岗: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学科)和“211工程”重点学科(由学校审定)可各设置特聘教授一级岗1个。
2、特聘教授二级岗:39个博士学科专业可各设置特聘教授二级岗1个。
二、        特聘教授申报的基本条件:
1、在领导建设和发展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已取得突出成绩,主持和领导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能承担起引领今后该学科发展的责任。
3、每学年给本科生上一门专业基础课或选修课。
4、年龄条件:
(1)    申报一级岗特聘教授者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
(2)    申报二级岗特聘教授者年龄不超过50岁(含50岁)。
5、业绩条件:
(1)    一级岗特聘教授:
A、 文经管类学科:近五年来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和1项省部级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A1类期刊论文1篇和A3类期刊论文3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A2类期刊论文2篇和A3类期刊论文3篇。
B、 理工医类学科:近五年来至少主持2项国家级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A1类期刊论文1篇和A3类期刊论文3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A2类期刊论文2篇和A3类期刊论文3篇。
(2)    二级岗特聘教授:
A、 文经管类学科:近五年来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A2类期刊论文1篇和A3类期刊论文2篇。
B、 理工医类学科:近五年来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和1项省部级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A2类期刊论文1篇和A3类期刊论文2篇。
(3)    同等条件下,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者可优先考虑。
(4)    科研业绩突出者: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两名成果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的第一名成果完成人,可特殊对待。
三、申请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者可在“人事处—资料下载——师资管理”网页上下载填写《暨南大学特聘教授上岗申请表》,于7月17日(星期一)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OO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