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教职工出国留学流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17   浏览次数:5240

1、参加出国人员培训会,了解出国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2、外语条件,教师出国时需要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外语条件要求。未达到派出的外语条件者,需参加中山大学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开办的出国人员外语培训,成绩合格后,凭合格证学校给予报销一半的学费。
 
3、在取得资助资格后,原则上要求在一年内派出。派出单位由本人自行联系,取得国外的邀请函后,由本人写书面申请,由所在系、学院领导签意见后,附上邀请函复印件和外语成绩,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教师可以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4、出国前三周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离校手续
(1)留基委资助人员:①按留基委要求签订协议,办理公证,并按留基委规定交纳保证金。②和学校签订协议,办理公证。③到师资科领取离校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④到工资科预交社会养老保险金。
(2)学校资助人员:①和学校签订协议,找校内在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作担保,到公证处公证。②交纳出国保证金。 ③到师资科领取离校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④.到工资科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5、确定出国日期后,告知师资科具体出国日期。
 
6、到国外后,尽快以电子邮件形式与师资科联系(师资科邮箱:oszk@jnu.edu.cn)。进修人员应每月向所在院系汇报一次在国外请况,每3个月通过邮件向人事处汇报一次在国外情况。到国外后应到我驻外使领馆报到,留学期满前到我驻外使馆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证明。
 
 
7、报到手续:
(1) 到人事处网页下载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所在系签字盖章后,附上我驻外使馆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证明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报到。
(2)凭人事处出据的支出凭证和财务处出据的收据领回出国保证金
(3)报到后一周内提交出国留学人员总结一份,一个月内在学院范围内开一场学术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