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学校拟定在10月中旬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各单位上报的拟调入人选。请已有人选的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调入人员资料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1、调进人员审批表、简历、代表论文的复印件和
索引证明,主持项目的合同书或计划书,奖励、专利等证明材料等。
2、学院人才引进小组专家意见表。
3、各单位在审批表中必须注明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是否归入本单位的哪个团队,并对其在团队中的作用进行说明。
4、符合《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教学科研人才,提交配套经费审批表。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