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印发《2015年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13   浏览次数:8446

关于印发《2015年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我校2015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6月中旬至12月进行,本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照《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度(修订)》(见暨人〔2012〕97号文)和《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稿)》(见暨人〔2006〕80号文)执行。现将《暨南大学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2015年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范围是:教学、科研、卫生技术(医、药、护、技)、实验技术、出版编辑、高教研究等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图书资料(含档案)等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体育、卫生技术(药、护、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图书资料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报广东省有关部门进行评审,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评审标准
2015年实行《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稿)》(见暨人〔2006〕80号文)。评审制度参照《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度(修订)》(见暨人〔2012〕97号文)
三、对《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稿)》中某些条件和评审工作中某些问题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科研项目。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均需提供所取得的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完成人之一公开发表的标明了课题来源的论文)。
(二)关于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中提交的业绩成果必须是2015年6月30日以前的,论文需要是在2015年6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的。
(三)关于任职时间。
1.任职时间算至2015年10月31日。
2.获得博士学位并到校工作满两年者可申请正常晋升副高职称,获得硕士学位并到校工作满两年者可申请正常晋升中级职称。
3.绿色通道聘任人员副高任职时间的认定。
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的方式已获评副高的人员在评审正高职称时,副高的任职时间从通过评审取得副高职称的时间算起,而非聘任时间算起。
(四)关于职称评审中A、B、C类期刊的确定。
2015年职称评审中学术期刊的分类
 
A
B
C
文经管类
以社科处A类期刊目录为准
CSSCI核心库期刊
CSSCI扩展版期刊、集刊
未进入CSSCI的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和中国社科院文献计量与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核心期刊
理工医类
JCR-SCI分区表1-4区;EI;ISI-CPCI-S(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
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D 核心库)期刊、未被SCI收录的外文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D扩展库)期刊
 
详情可登陆社科处和科技处网站查询:
社会科学研究处:http://skc.jnu.edu.cn/
(五)关于教学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只计实际授课时数。对满足教学工作量确有困难的学科,如教师科研业绩突出且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的70%,可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
2.教学岗位教师申请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必须近三年每年至少系统地上过一门本科课程。
(六)关于博士后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博士后在出站前可参加我校的职称评审,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校现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博士后出站来我校报到后,若申报高级职称,则需在我校工作满一年。
    (七)关于申报材料的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科研成果(含科研项目、论文论著等)及获奖等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教改项目、CAI课件项目、教学论文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由研究生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成绩由各院系负责审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和职称评定专家鉴定小组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对于职称评审过程中一些有疑问、有争议而且有关职能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交由学校专门成立的学术和职称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裁决。
(八)关于论文送审中有专家否定情况的处理。
申报高级职称送审论文3份,如有2个专家评审鉴定持否定意见或不表态,一律不得提交学科评审组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申报中级职称送审论文2份,如有1个专家评审鉴定持否定意见或不表态,不再提交院级或系列分委会评审。
(九)关于特殊专业系列。
1.对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并在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继续采用2009年公布的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2.临床专业系列。
(1)在临床医疗系列职称评审中加强对医疗技能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评审。
(2)符合晋升条件的临床医疗人员可同时申报临床医疗和临床教学双职称。
(3)临床药护技专业:因历史原因学历确不能达到学校规定的晋升条件的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由学院向学校提出晋升申请。
3.外语专业。编译、译著条件:同一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出版译文(含编译)7万字以上的最多可抵算1篇B类期刊论文。翻译、编译抵算的论文数不能超过晋升职称所要求的论文篇数的1/2。
4.华文学院预科部的教师,在评审副高及以上教学职称时,相应减少一篇B类期刊论文。
5.自2015年起,卫生、编辑中级及以下职称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中级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十一)关于外语免考。
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报晋升辅系列(即非教学、科研、临床医疗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免考外语。
(十二)评审收费。
    评审费和论文送审鉴定费标准如下。
    评审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人270元,中级每人190元,初级每人100元。
    论文鉴定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人580元,中级每人160元。
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在报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不退还。
 (十三)以往有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1
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作安排
6月22日--7月3日
各单位接受申报晋升职称报名,按规定审核材料,并且公示。
6月29日前
各单位将基层评审小组名单报学校审批
7月2日—7月13日
基层评审组评审,将材料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办公室
7月13日-7月17日
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办公室接收材料
7月18日-7月22日
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办公室
审查整理材料
9月-10月
论文外审工作
10月-11月
召开院级、系列分委会
11月-12月
召开学校高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