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政策宣讲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30   浏览次数:9011

2017825日上午,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外国专家局主办的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宣讲会在我校举行。广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林瀚副处长,广东省外国专家局植沛裕副局长、项目管理处周震寰处长、综合处朱百家主任科员,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州大学、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等20多个单位的人事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广东省外专局植沛裕副局长主持,植沛裕副局长首先介绍了今年首次实施的“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的四个特点,并动员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积极申报。随后省外专局综合处主任科员朱百家重点介绍了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的政策制定背景、申报基本条件、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省外专局项目管理处周震寰处长则就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中的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类作进一步的详解。最后,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林瀚副处长做了讲话,今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和“广东省特支计划”在原有计划的基础上有一定的调整和补充,目的是引进和培养更多服务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的宣传、解释和落实工作。会上,组织部及外专局的领导还详细回答了各高校提出的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会议现场

  

   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是今年起开始实施的引进人才认定项目,经认定的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可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可连续资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享受各类人才服务政策。我校“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认定工作将于9月启动,学校也将面对校内各单位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