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药学院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所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737

    因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单位:暨南大学药学院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所、广东省疾病易感性及中医药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岗位职责:从事神经-免疫相关的药理学、分子药理学、分子生物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2. 特聘研究员具备下列条件:

1)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具有助理教授或者相当及以上水平人员(来自海外技术公司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人可不作此项要求);国内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

2)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来自海外的申请人可不作此项要求),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或服务经济社会成就突出,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专利、技术标准、版权、奖励等可评价的业绩。

3.特聘副研究员具备下列条件:

1)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2)原则上首次聘用时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

3)主持过1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国家级项目(来自海外的申请人可不作此项要求),取得较为显著的研究成果或服务经济社会成就较为明显,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专利、技术标准、版权、奖励等可评价的业绩。

三、招聘时间及提交材料

时间:2018330日前

提交材料:应聘者将《暨南大学专职科研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学历证明文件、职务证明文件、个人学术简历、代表性业绩成果、同行专家推荐信(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寄)至聘用单位。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四、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暨南大学专职科研岗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管理。

五、其他说明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人:何老师

话:+86-020-85227791

E-mail: rongronghe@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