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绿色与低碳发展研究院(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次数:907

因科研和研究院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聘研究员或特聘副研究员)

二、专业方向

资源、环境经济与管理(含资源环境经济与管理、能源经济与管理、生态经济与管理等)

三、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治学严谨,具有团队意识,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2.申请特聘研究员岗位者,需为海外知名大学、国内985高校和高层次研究机构的博士或博士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助理教授或者相当及以上水平人员;国内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来自海外的申请人可不作此项要求),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或服务经济社会成就突出,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专利、技术标准、版权、奖励等可评价的业绩。

3.申请副研究员岗位者,需为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国家级项目(来自海外的申请人可不作此项要求),取得较为显著的研究成果或服务经济社会成就突出,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专利、技术标准、版权、奖励等可评价的业绩。

4.特聘研究员年龄不超过45岁,特聘副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8岁。

四、招聘时间及提交材料

时间:201849-530

提交材料:应聘者先把将个人学术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电邮给招聘单位(邮箱见联系人信息),得到通知后再将同行专家推荐信(2份)、学历证明文件、职务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寄)至聘用单位。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

初选合格者需经过研究院专家小组面试和学校聘用委员会审核,合格者与学校签订至少3年的聘用合同;待遇参照《暨南大学专职科研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绩效奖励办法可以面议。

对招聘到岗的人员按照《暨南大学专职科研岗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人:何老师

话:020-85226192

  1. mail: iresd2011@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中惠楼(经济学院)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