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1644

各博士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现选拔若干名博士后长期公派到国(境)外开展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面向在站博士后或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具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原则上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20198月以后进站);若是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需符合学校进站条件,选定合作导师,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并办妥进站手续;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

3、自主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正式邀请;

4、国(境)外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排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四大排名为准)。

5、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6、出国(境)实属科研需要;

7、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8、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9、合作导师及流动站同意。

二、派出时间

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博士后应按照实际科研合作需求和在站不超过24个月的限制,合理申报派出时间。

三、经费资助方式

1、获资助者每人获省财政资助的40万元人民币,用于发放博士后在站期间2年的基本年薪,由学校逐月发放。

2、学校资助10万元,作为博士后出国资助经费,其中5万元在出国前拨付,5万元待博士后按期回国并且考核合格后拨付。若博士后实际在外时间不足12个月者,将按比例扣除经费

3、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仍然与其他在站博士后一样,按照《暨南大学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改革办法(试行)》(暨研〔201826号)执行。

4、特别说明,由于获资助者每人已获省财政资助40万元人民币,省财政不再重复拨付博士后每年15万元的日常经费,学校不重复发放工资。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统一组织选拨。

2、申请人经合作导师同意后,向所在流动站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的推荐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3、流动站审核、签署意见,将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博管办。

 4、博管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定后,公示、公布受资助的博士后名单。

五、流动站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材料要求:

1)《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2)正式邀请函(彩印);

3)《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

4)其他佐证材料。

5)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1-4)依次合订成册,加白色封面并左侧胶装,一式5份(至少一份原件);汇总表一式1份。

2、流动站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0320日。

六、其他事项

1关于邀请函:需国外(境外)机构正式邀请函(彩印件),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申请人与国家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等博士后项目不重复申报;入选后不再享受学校的短期出国或学术会议资助,省财政不再重复拨付博士后日常经费。

3、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85223033,地址:行政办公楼423  

邮箱:obgb@jnu.edu.cn

附件.rar

1. 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

3.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名单汇总表

 

暨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