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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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精神,2021 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含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截止日期

项目类型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引进项目

第一批次

415

410

第二批次

930

920

派出项目

415

410

学术交流项目

630

620

1031

1020

香江学者计划

415

410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415

410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430

420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在相应栏目按照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

3、提交申请纸质材料(报校博管办审核):

材料

引进项目

派出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项目申请表

有效身份证件

博士学位证书或

答辩决议书

国外机构

正式邀请信

科学学术成果

证明材料

国际学术交流

会议通知

国际学术交流

会议邀请函

论文被会议收录

的证明

论文首页扫描件

表内打“√”对应的材料项目为该交流项目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1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三、注意事项

1、各流动站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各流动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3、“引进项目”对世界排名前30   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请申请人提交系统后随时与学校博管办联系。

4、申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属于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请申请人提交系统后随时与学校博管办联系。

5、申请人如同时申报“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

6、申请材料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7、获资助人员(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将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9、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

四、其它

申请材料接收地点: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704室);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3361,

        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3033

电邮:obgb@jnu.edu.cn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暨南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办公室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