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次数:31


各位退休人员:

养老金资格认证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重要手段。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已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将每年集中认证一次调整为全年任何时间均可进行个人自助认证,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已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领取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包括去世人员。

二、认证规定

1.实行常态化认证服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每位退休人员单独记录认证时间,认证周期为12个月;

2.两次认证时间间隔小于或等于12个月的,养老金按时发放;超过12个月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金。

(例如:某退休人员第一次认证时间是20234月,则须在2024430日前完成第二次认证;若逾期,则自20245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

三、个人自助认证方式(任选一种)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登陆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2.“广东人社”APP

注册账户后登陆主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3.“中国领事”APP

旅居境外无法使用以上两种方式的退休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APP完成认证。

四、特别提醒

1.认证全程免费。退休人员不要轻信花钱委托他人代办,更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资料告知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

2.对手机操作不熟悉的退休人员,可由配偶、子女及可靠的亲友通过上述方式代为办理认证(需本人人脸识别)。

3.如发现养老金被暂停,请尽快按上述方式完成认证,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将及时恢复并补发相关养老金。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235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