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0-24   浏览次数:1303

  校内各单位:

    我校本学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将于10月下旬开始进行。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主要对象及工作程序参照暨职聘[1995]06号文《暨南大学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单位统一到师资科职聘办为符合认定条件者领取《认定资格审批表》,并于11月1日(星期三)前将《认定资格审批表》(贴照片后由单位签字盖章),认定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单位审核后盖章)送人事处师资科职聘办。硕士担任初级职称满三年、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者需提供任现职期间发表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核心论文一篇或统计源论文两篇的原件及复印件

  我校博士后流动站进站人员,进站后即可认定中级(助理研究员),由本人填写《认定资格审批表》(贴照片后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并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单位审核后盖章)送人事处师资科职聘办。

附件:暨南大学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