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新进事业编制人员报到注意事项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24056

暨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档案)在学校,学校为其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享受学校公费医疗的正式在册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可享受落户学校、子女入读附属学校(子女落户)、参加校工会活动等福利待遇。

为协助您顺利完成报到手续,请详细阅读如下报到注意事项:

1.体检

所有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包括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均须到我校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进行入职体检,非本地人员须到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三个月)

2.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所有新进事业编制人员须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街道(镇)计生部门的纸质婚育状况证明,户籍所在地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由本人联系学校计生办提供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代替,学校计生办联系电话:020-85220028。(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六个月)

    3. 签订相关合同

    教学科研岗人员,报到前需在学校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签署《暨南大学引进人才聘任合同》和《暨南大学聘用合同》。具体请与学校人才办老师联系,行政办公楼726室,020-85227283/85223525。

4.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调令)

新进人员体检合格,且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以下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4.1国内应届毕业生(青蓝学者、博士后除外)到人事科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注:毕业生需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除本人基本信息外的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名称:暨南大学;

单位隶属:中共中央统战部;

组织机构代码:45541439-X

单位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邮编:510632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0024E-mail:orsk@jnu.edu.cn;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暨南大学;

档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就业协议务必由本人签名,签日期。

4.2调入人员由人事科向所在单位开具商调函;

4.3回国工作人员由人事科对其出国前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商调函;

5. 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或《回国就业报到证》等证明

5.1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2调入人员下载并参照填写模板-《广东省企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doc填写,并按照材料清单最新调动人员-上报省人社厅所需材料清单.doc准备相关材料,凭人事科开具的调档函到原单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由于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由现单位查档,请务必催促原单位尽快转档),由人事科呈报广东省人社厅,待获批后由人事科向原单位开具调令,并由原单位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等证明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科,电话020-85220024

5.3博士后出站人员持原单位开具的《博士后行政介绍信》、《博士后工资介绍信》,以及《博士后证书》

5.4辞职人员需在入职前联系人事科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提供由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关系证明等材料

5.5未参加过工作的回国工作人员除须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还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证(无须申请办理落户,无须办理落户介绍信),详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证说明》http://zwfw.cscse.edu.cn/)。

6.中国共产党党员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1广东省内转入我校的党员,向原单位提供我校下属学院(单位)党委名称,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转入我校下属学院(单位)党委;
   6.2广东省外转入我校的党员,请持原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组织部组织科办理转移手续,介绍信抬头为: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7.办理进校手续

7.1新进人员请登录暨南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j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LoginNew.jsp?FM_SYS_ID=jndx进行实名注册并在“我的简历”模块创建个人简历(简历类型请选择“人才库”),简历信息填写务必如实、详细。

7.1.1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为必填,有工作经历人员须填写工作经历;

7.1.2学习经历须从第一学历填起,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须准确填写;

7.1.3家庭成员须填写自己所有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7.2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02)办理报到手续(人事科联系电话:020-85220024)。

7.2.1体检结果(具体要求参见第1项);

7.2.2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适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关系证明(辞职人员适用);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证明(调动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适用);国(境)外学历学位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工作结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适用);

7.2.3原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计生部门开具的纸质婚育状况证明(具体要求参见第2项);

7.2.4教学科研岗人员需携带签署完整的《暨南大学引进人才聘任合同》和《暨南大学聘用合同》。

7.2.5所有新入职人员须提供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如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2.6中国共产党党员携带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7.2.7已工作过的人员办理社保转移需提供资料: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历史缴费明细》及《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仅户口在广州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工资科福利科联系电话:020-85220025

8.教学科研岗人员另需准备以下事项: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获批(绿色通道聘)副高及以上人员办理。已在原单位获聘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职称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于入职时交至师资科,行政办公楼710室,020-85220026

   9.办理户口迁入广州手续

   9.1非国内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入广州  

   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入编后,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人社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申请广州市入户指标,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操作指引.pdf办理入户广州相关手续,具体请与人事科联系,020-85220024.

   9.2国内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广州

   9.2.1国内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广州流程

   9.2.2国内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广州所需材料(请点击下载:国内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广州所需材料清单.doc

   9.2.3如果将户口落入学校集体户(本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房产),请在办理完以上流程之后,将新的户口卡交到学校户籍科(行政楼130)。